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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2022届
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3 17:06 来源:高校学生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学函〔2021〕29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促进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4号)要求,省教育厅定于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江苏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以下简称“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民服务办实事 聚力增效促就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进一步聚合社会资源,为2022届高校毕业生集中提供大量岗位,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求职,加速推进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1~12月。

四、活动内容

“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举办系列专场招聘会、供需对接大会、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等三大系列活动。

(一)开展系列招聘活动。“校园招聘月”期间,省教育厅将会同长三角相关省(市)教育部门、省内各设区市人社部门举办20场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各高校要积极参加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线上招聘月活动、“共建共享岗位精选计划”和“两在两同促就业 为民服务再启航”江苏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每天举办线上或线下校园招聘会。充分挖掘国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工程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岗位需求,同时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广阔天地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二)组织校企供需对接及政策宣传系列活动。“校园招聘月”期间,各高校要积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网络对接大会和“全国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会”活动,结合本校实际,举办校企供需对接会,推动高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习基地、人力资源提升等项目。各高校要全方位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面向毕业生做好 “人才政策计算器”的推广使用,有针对性地向毕业班辅导员及毕业生推荐“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播出的“就业创业在江苏”政策解读系列访谈活动。

(三)举办“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校园招聘月”期间,省教育厅将举办第十六届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总决赛,切实增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与能力。各高校要组织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积极求职心态,尽快投身求职行动,尽早落实毕业去向。各高校要积极向毕业生推送“24365互联网+就业指导”和江苏省“就创业指导公益巡讲”系列公益直播课,广泛宣传“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100个典型案例”。相关高校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中央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同时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就业帮扶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集中力量办好“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

(二)拓展岗位资源。各高校要切实发挥主动性,积极动员行业产业企业、校友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挖掘市场化就业岗位资源,依托江苏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www.91job.org.cn)为2022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丰富优质的就业岗位信息,支持2022届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校园招聘月”的宣传工作,积极会同各级各类媒体,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多角度、多方位宣传系列活动,扩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参与面,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校园招聘月”期间,各高校应组织2022届毕业生登录本校智慧就业平台,积极参与线上招聘,鼓励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网上投递简历每人不少于1次;引导毕业生加快择业签约进程,使用智慧就业平台网上签约或登记提交签约信息。

(四)做好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校园招聘等各项工作,既要有效排除疫情风险隐患,也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于暂不适宜组织线下招聘、供需对接活动的,可以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五)及时报送进展。“校园招聘月”期间,各高校要在本校智慧就业平台发布所举办的全部招聘活动,及时通过平台上报每场活动的参会招聘单位数、岗位需求人数、毕业生投递简历数等相关情况。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