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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
建设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 15:26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1326 字体:[ ]

                                                              苏教职函〔2021〕3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的意见》(苏教职〔2019〕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苏教职〔2020〕6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领航计划建设学校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阶段性检查采用各设区市教育局与领航计划建设学校自评、专家审核和现场视导相结合的方式。各设区市教育局、领航学校对照自主制定的任务书开展自评,梳理目标任务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调整,确保既定的目标如期完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提交的总结、数据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选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视导。

二、重点内容

(一)各地对领航学校建设的组织推进及支持保障情况

(二)学校建设进展情况

1. 各校既定任务总体完成情况;

2. 领航计划建设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

3. 各校特色化重点建设任务进展情况。

(三)学校德育工作

重点考察各校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础上,以下两方面工作推进情况:

1. 推动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特别是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2. 劳动教育开展情况。

三、有关材料要求

1. 各设区市教育局提交组织推进领航计划学校建设情况报告。包括全市领航计划建设推进概况,市级管理制度机制、政策及经费支持、监督检查情况,辖区内各领航计划建设学校的重点建设举措及总体建设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意见建议等。篇幅3000字以内。

2. 各校提交材料:

(1)领航计划学校建设工作报告。包括本校自立项建设以来的推进概况、校内工作机制、资金筹措及使用情况,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对学校是否达到阶段性领航目标进行自我评定;提出针对目前存在的各项具体问题(可量化的问题以数据形式表述)的改进措施;结合“十四五”规划确定的2022年重点建设任务及工作落实举措等。篇幅4000字左右。

(2)典型案例。选择最能体现本校领航性、创新性的重点任务或相关实践,形成1篇“领航案例”;突出关爱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形成1篇“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案例”;全方位落实国家和省劳动教育相关要求,形成1篇“劳动教育案例”。案例参考格式见附件1。

(3)建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附件2)。

上述材料于2021年12月6日前报到jszjlinghang @163.com。

3. 填报数据。登录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根据填报指南逐项填报相应数据及佐证材料。系统数据于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

四、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领航计划建设学校经验交流,并适时安排视导。经验交流会及视导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王卿,025-83335613;领航计划推进办公室联系人,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郭偌玲,025-83335355。

系统填报技术支持微信号:380375391。

附件:1.案例参考格式.docx

   2.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自评表.xlsx

                           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