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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县
(市、区)学校办学条件情况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4 17:52 来源: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财〔2020〕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要求,统筹做好“十四五”期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相关工作,近期教育部财务司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以下学校办学条件情况调研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209 号),决定对县(市、区)级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全省县(市、区)中小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现状、缺口情况。“十四五”期间学龄人口流动和在校生规模变动情况,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规划,资金投入测算等。

二、调研方式

在“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中增加“县级以下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情况调研”模块(从“工作报表”

栏进入),由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填报相关调研表格,同时上传本县(市、区)学校办学条件情况调研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深入开展调研。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摸清当前县(市、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未来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对学校布局和学位供给的影响,为“十四五”期间学校布局调整、建设规划和经费投入使用奠定基础。

(二)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借助相关部门、研究机构力量,分析出生率变化、人口流动等因素对教育发展和学校办学条件的影响。要做好与当地经济社会“十四五”规划、中期财政规划、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规划的衔接,统筹利用好各部门已经掌握的情况和数据,减少基层工作量。

(三)实事求是测算需求。各县(市、区)要根据调研情况,分析预判“十四五”期间学位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测算学校办学条件缺口。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提出“十四五”期间县(市、区)中小学校建设思路、布局规划及资金需求。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所辖县(市、区)切实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情况调研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 9 月 25日前报送相关表格和调研报告。

联系人:省教育厅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高洪彬  025-83335715

附件: 附件1-6.docx

          1.学位情况变化表

     2.现有办学条件统计表

          3.办学条件缺口统计表

          4.“十四五”规划情况表

     5. 主要指标说明

          6. 省级调研报告提纲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