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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08-05 11:46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7461 字体:[ ]

苏教职〔2020〕7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是以初中毕业为起点,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实行五年贯通培养的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要求,进一步明确五年制高职发展方向与路径,发挥中高职贯通培养的独特优势,推进我省五年制高职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准确把握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发挥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效能,彰显长学制贯通培养优势,保持江苏五年制高职创新发展、领先发展、良性发展态势;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服务当地、彰显特色”的工作思路,全面提高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更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至“十四五”期末,五年制高职的办学定位更加明晰,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巩固;办学布局更加优化,办学规模更加合理;教学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贯通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成熟。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含举办五年制高职的独立设置高职院以及分院、办学点,下同),在学前教育、护理、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建成20个左右具五年制鲜明特色的示范性专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育人为本,突出职业素养

1. 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五年制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以德为先,五育并举,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各个环节,贯穿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校风学风建设,严格规范学生行为,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互协调、有机融合,系统设计涵盖中高等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制订并实施五年制高职学生发展质量综合评价标准,建立促进五年制高职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长效机制。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三全育人”格局。立足五年制高职学生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转变的关键时期,研究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着力开展养成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建立适应不同年龄阶段的思政工作机制。整体规划、分层设计、系统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齐开足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育思政教学创新团队,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

3.突出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育人实践全过程,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深度融合;根据不同专业人才成长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深入挖掘专业教学的德育内涵和元素,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教书育人的关键,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探索五年一贯长学制系统化的职业素养培养路径;制定科学规范的职业素养评价体系和办法,提升教师实施职业素养评价的能力。建立职业素养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全程关注学生成长历程。

(二)坚持需求导向,优化布局结构

4.明晰办学定位。坚持服务本地发展的基本定位。五年制高职主要围绕本设区市、本县(市、区)范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专业设置符合专业训练起始年龄早、培养培训周期长、地方产业发展急需等基本要求,招生就业以当地为主。明确人才培养规格和培养层次定位,五年制高职主要培养生产一线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的办学行为既要立足初中毕业生实际,更要对标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

5.优化布局结构。现阶段全省五年制高职总体规模保持相对稳定,比例控制在同期中职招生总规模的30%左右。调整优化五年制高职办学主体,除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外,其它各类高等院校不再下设办学单位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现有下设办学单位原则在3年内逐步停止招生。已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独立设置高职院,原则上在3-5年内,在高中后三年制高职和初中后五年制高职两者中选择一种作为主要办学形式。通过建立办学单位退出机制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调减办学单位总数,今后3至5年全省调减到100个左右,原则上每个办学单位年招生规模为600—1000人并以五年制高职为主体,除特殊行业、专业外,年招生规模300人以下的办学单位逐步撤销,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办学单位。2022年前,分步推进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市、区)实现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的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以五年制为主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

6.建立准入与退出机制。制定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准入基本条件,参照《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等基本要求和高职院校生均经费保障等内容制定《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设置基本要求》,新增办学单位必须符合设置要求。实行退出机制,现阶段正在办学的五年制高职的所有办学单位,一律按照上述设置条件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等基本要求对照检查,不符合条件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五年制高职招生资格。

(三)坚持育训结合,提升队伍素质

7.配足配齐专兼职教师队伍。学校举办者应当参照本地区中高等职业院校现行编制标准,综合核定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编制总数,用足用好“职业院校教师招聘绿色通道”政策,及时补充专职教师。拓宽兼职教师来源渠道,落实高职院校“产业教授”制度,市、县财政依据职业院校实际缺编数量和教师平均工资标准,核定兼职教师经费补助额度并足额拨付到校,用于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8.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在学历结构、职称比例、“双师”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原则上参照本地区独立设置高职院执行。严格落实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新入职专业教师前两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半年以上。从事五年制高职教学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评审按高等院校职称系列评审要求执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办学单位教师实行“一评双证”,即教师参加一次评审,合格者同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与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两个系列职称证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创建“名师工作室”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为抓手,强化教师团队建设。允许教师依法兼职兼薪,教师承担本单位额定工作量之外的对外社会服务工作可取得相应报酬,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四)坚持内涵建设,强化质量保障

9.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产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鼓励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与本地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全流程深度合作,鼓励校企合作设立“企业学院”。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常态化开展课程评估,建立课程督查、评价、退出机制,强化课程评估结果在专业结构调整方面的运用。推动五年制高职实施学分制,结合1+X证书试点,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之间的课程融通和学分互换。

10.强化人才培养内涵建设。发挥标准在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专业、课程和实训条件等建设标准,开发教师专业成长标准,明确学生毕业标准,以标准引导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加快专业结构调整,引导学校对接本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更加聚焦学前教育、护理、现代服务业等技术技能训练周期长、教学内容复合性强、贯通培养优势明显的专业,退出一批条件不足、需求不旺、水平较低的专业。与同一区域内三年制高职同质化严重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设。同一设区市,五年制高职同一专业布点数,应不超过办学单位总数的30%。将五年制高职专业群建设纳入全省高职专业群建设整体规划,每所学校重点发展3个左右专业集群,最多不超过5个专业集群。综合运用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力量,统筹规划校内、校外实训平台建设。依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强化公共基础能力实训、专业核心能力实训和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平台建设,支撑学生职业能力递进培养,建设一批产教深度融合、功能有机集成、团队结构优化、管理集约高效的示范性实训平台。

11.开展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20年起开展全省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通过全面评估五年制高职的人才培养条件、状态和质量,引导和督促各办学主体和办学单位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内部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五年制高职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所有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含与三年制高职在同一校区举办的五年制高职)3年内均必须接受评估。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办学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五年制高职招生资格;结论为“不通过”的办学单位,取消五年制高职招生资格。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学校的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研究,全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统筹协调。省教育厅将在全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中,进一步明确江苏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总体战略、工作方针、事业规模、布局结构、发展及改革任务等;扩大五年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规模,探索开展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5+2)工作;成立五年制高职办学点设置及专业设置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五年制高职发展决策水平。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要加强对所属办学单位的统筹管理职能,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设区市要统筹协调区域内所有五年制办学单位,将五年制高职工作列入地方教育发展规划,严格规范各类办学单位的招生工作,出台鼓励和支持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就业、校企合作、人才引进、师资培养等方面的专项政策和激励举措,妥善做好退出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的善后工作,积极营造推动五年制高职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教科研支撑。在省、设区市两级增加职业教育教研、科研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标准,修订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在线课程、虚拟实训平台等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强化教学实施的指导。深化五年制高职基础理论和发展战略研究,加强中高职贯通培养规律研究与经验推广。

(四)落实经费投入标准。各设区市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中“五年制高职后两年生均经费执行当地高职院校标准”的要求,逐步提高五年制高职生均拨款水平。市县举办的五年制高职经费投入情况将列入市县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的指标。

(五)组织教学质量监测。依托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省级层面教学质量监测研究中心,探索开展全省五年制高职学业水平统一测试,对五年制高职教学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规范教学要求,提升教学质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五年制高职举办学校每学年至少1次专项督导和检查。坚持五年制高职年度质量报告制度,举办五年制高职的办学单位均需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准入与退出基本条件.docx

省教育厅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