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谨防利用线上教学进行网络诈骗的预警》,要求各地各校不得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
据介绍,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地各校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服务,但也有一些犯罪分子利欲熏心,利用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普遍开展线上教学、辅导的机会,潜入班级微信群、QQ群等,假冒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或班主任等身份,骗取家长信任,通过要求家长扫描二维码缴纳学费、资料费、补习费、培训费等方式实施诈骗。包括南京在内的多地已陆续查处多起类似案件。
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对学校和班级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严格落实群主管理责任,严格核实所有成员身份,严格落实实名制度,严格入群批准验证,杜绝陌生人随意入群现象,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
各地各校不得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确需收取的合规收费事项,应及时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官方网站和公众号等正式渠道统一公开发布,并采取点对点联系等方式告知,尽量避免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转发。对借此名义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建议学生和家长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老师进行确认,不可盲目进行网上支付。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老师反映,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