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第二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第二建设期绩效评价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在组织开展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自评价,对各中心专项审计、对各中心自评价材料初审的基础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第三方评价机构(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了对76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专家会议评审,现将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至25日。对结果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460,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719室,邮编:210024)。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
附件: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第二建设期绩效评价专家评审结果.pdf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