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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
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语音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8 09:30 来源:电化教育馆 浏览次数: 2014 字体:[ ]

苏教办电函〔2020〕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语音教材征订工作,落实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育的惠民工程,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对象

语文学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二年级学生;英语学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三至九年级学生。

二、征订原则

1.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能用尽用”原则,全面使用语音学习网络系统。

2.全省随迁子女较多的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随迁子女占比超过30%的学校)、镇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一般不含县城学校)中不具备使用语音学习网络系统条件的学生,可继续选用语音光盘或磁带。

3.每名学生限从语音学习网络系统、光盘、磁带中征订一种。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语音教材征订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职能部门明确责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填报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2.各中小学校语音教材发行管理人员以学校为单位、落实到每个学生,通过语音教材征订管理系统认真填报2021年春季学期语音学习网络系统、光盘、磁带选用学生数,并与学籍数进行比对核查,按照征订管理系统操作流程逐级审核后上报至省电化教育馆。各校要在征订数据填报完成及发放调剂结束后,分别导出“语音教材征订单”和“发放汇总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章后,拍照上传至“江苏教育信息化”微信公众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3.语音教材发放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电教部门需在征订管理系统中导出“发放汇总表”和“验收证明文件”,并经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章后上报至各设区市电教部门,各设区市电教部门会同基础教育处审核后将“发放汇总表”和“验收证明文件”统一上报至省电化教育馆。

4.免费语音教材征订学生数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省电化教育馆联系人:张珊;联系电话:025-83752110;电子邮箱:375835966@qq.com。

附件:语音教材征订单及发放汇总表拍照上传说明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语音教材征订单及发放汇总表拍照上传说明

2021年春季学期语音教材征订单及发放汇总表确认上传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征订数据填报工作完成并经审核通过后,各校在语音征订管理系统“教材征订”模块导出“语音教材征订单”,经校长签字盖章后拍照以备上传。

2.发放调剂结束后,各校在语音教材征订管理系统“汇总结算”模块导出“发放汇总表”,经校长签字盖章后拍照以备上传。

3.打开“江苏教育信息化”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微资源”,选择“语音教材征订”。

4.登录,输入账号与密码。账号及密码与语音教材征订管理系统中的相同。

5.登录成功后确认登录人信息是否正确,点击“拍照上传”按钮,分别按要求将第1、2步中的照片进行上传。

6.点击“查看确认”,查看上传照片是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