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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9 14:45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法函〔2020〕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省教育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要求,省教育厅对2019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87件;

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3件;

三、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6件。

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请有关责任处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修改发布。

附件:1.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3.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省教育厅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