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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种植类等28个专业类基础理论考试大纲基本技能考试大纲 及技能考试考点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3 10:37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479 字体:[ ]

苏教职〔2019〕29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种植类等28个专业类基础理论

考试大纲基本技能考试大纲及技能

考试考点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健全中等职业学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省教育厅组织制定了有关专业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理论考试大纲(试行)、基本技能考试大纲(试行)及技能考试考点建设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新制定种植类等28个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大纲(试行),自2020年实施。修订2018年公布的建筑工程类等11个专业类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大纲(试行)及技能考试考点建设标准(试行),自2019年实施。新制定机械类等17个专业类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大纲(试行)及技能考试考点建设标准(试行),自2019年实施。

各地要及时组织教研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认真学习研究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大纲、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大纲,加强日常教学指导,切实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升级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4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技能考点建设名单的通知》(苏教职﹝2019﹞1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布的技能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具体标准,统筹规划,充分依托现有实训基地开展技能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万炜,联系电话:025-83335623;省教育考试院成高处张焕,联系电话:025-83235922 ;省教科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冯志军,联系电话:025-83758245。

附件1-28: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种植类等基础理论考试大纲、基本技能考试大纲及技能考试考点建设标准

(此页无正文)

省教育厅

2019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教科院(中心、教研室、教科所)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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