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职函〔2019〕12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苏教高〔2018〕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申请和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2019年我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院校名单,现将评估院校名单及时间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院校认真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接受评估。有关评估工作的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评估院另行通知。
附件:2019年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院校名单及时间安排.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