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规章制度;
2.组织对设区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3.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检查;
4.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
5.承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
主 任: 徐泰来
副主任:王海浪
联系电话:025-83335422、025-8333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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