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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9-05-07 12:32 浏览次数: 27725 字体:[ ]

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各级各类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国有资产管理、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

2.指导教育系统做好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管理及经费使用绩效评价等工作;

3.负责厅管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部门决算、财务信息公开等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管理和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专项经费,拟订省集中的地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

5.负责厅管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等管理工作,以及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使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厅管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调整、采购信息报告等组织实施工作,协调部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有关工作;

7.负责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及公告工作;

8.负责厅管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财务与资产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9.统筹管理国家专项拨款、赠援款、外资款等;

10.指导、协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1.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

处   长: 张鲤鲤

副处长:潘莉娜

联系电话:025-83335703、025-8333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