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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2018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7 14:42 来源: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10757 字体:[ ]

苏学位字〔2019〕1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及《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省教育评估院通过公开电子摇号方式,从2018年49828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中,按4%的比例抽取1989篇学位论文,并组织省内外专家分类评议、对标评议。

经专家评议、省教育评估院审核,抽检的学术学位论文942篇,平均优秀率为7.78%,比上年提高3.17%;平均良好率为74.98%,比上年提高3.03%;平均合格率为15.85%,比上年降低5.33%;平均不合格率为1.38%,比上年降低0.88%。抽检的专业学位论文1047篇,平均“优秀率”为3.53%,比上年提高1.3%;平均良好率为62.62%,比上年提高2.8%;平均合格率为30.15%,比上年降低3.76%;平均不合格率为3.69%,比上年降低0.35%。现将评议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省教育评估院将按照既定的评估质量管理规范,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发送《论文抽检评议报告书》,同时开放“江苏省研究生论文抽检评议系统”,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登录查看抽检论文的具体评议情况。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求真务实作风和管理保障机制,解决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要认真分析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结合管理制度、评审标准、教学改革做好总结整改工作。抽检论文不合格率上升或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不合格率的培养单位,要针对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认真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整改报告。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近三年论文不合格率连续较高或本年度论文质量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进行约谈。

培养单位对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的学位论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将学位论文及专家意见一并提交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并填写《2018年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论文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至省学位办。联系人:沈春;电话:025-83335660;邮箱:shench@ec.js.edu.cn (mailto:shench@ec.js.edu.cn);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邮政编码:210024。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抄送省教育评估院,并同期登陆“江苏省研究生论文抽检评议系统”填报。联系人:张璐。电话:025-83335267;邮箱:luluhorn@163.com (mailto:luluhorn@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评估院;邮政编码:210024。

附件:1.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统计表 .docx

     2.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统计表.docx

     3.2018年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论文处理情况汇总表.docx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