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指〔2019〕1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教毕指〔2019〕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度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初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被评为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或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学校,可根据学校情况,自愿申报。
已获选为2016、2017、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学校不再参加本年度申报工作。
二、申报办法
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在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指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按照教育部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评价体系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材料初选和现场评审答辩,报省教育厅审定。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高校根据《2019年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学校总结报告报送要求》(附件),系统凝练创新创业经验特色,逐条提供支撑材料。请于2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反馈给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翔,联系方式:025-83335752,邮箱:jszjsyfzb@163.com。
附件:2019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学校总结报告报送要求.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