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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5 17:11 来源:教师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师函〔2019〕4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各地,并就我省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当前教师工作负担普遍过重,已成为影响教师健康发展、学校健康发展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因素,为教师减负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各地各部门要真正尊重教育的专业属性,尊重教育的管理规律,努力把教师从诸多的社会性事务中解脱出来,让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到教师行业。

二是实行清单管理。当前一些教师“填不完表格、应付不完检查、参加不完评比”,是基层负担重在教师群体中的突出体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源头上减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认真梳理各类检查、评比与考核活动,在明晰学校教育基本职责范围的基础之上,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和审核备案制度,对于未列入清单或未经批准的各类检查、考核与评价活动不得进入学校。

三是区分类别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主动作为、做好表率,区分梳理不同教师负担来源。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或者跟教师关系不紧密的各类达标、评比、检查活动要坚决制止,切实把各种与教育教学科研无关又繁杂的社会性事务减下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各地要加强市县统筹管理,让教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刚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各地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各设区市教育局请在2020年1月10日前提出本地减负清单建议内容,报省教育厅。联系人:李辉,电话(传真):025-83335120,邮箱:lih@ec.js.edu.cn。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