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社教﹝2018﹞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省级社会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省级社会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社会教育处联系。
附件:省级社会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docx
省教育厅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