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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0 13:33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社政函〔2018〕38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省委宣传部将命名一批江苏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江苏省“岗位学雷锋标兵”。请各高校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苏宣通〔2014〕59号)要求,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候选单位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候选人。在宁部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遴选推荐,其他高校向所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申报参评。

在宁部省属高校申报材料纸质版寄至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编210024),电子版发至邮箱szc1513@126.com。截止日期:2019年1月3日下午5:00。联系人:林老师,025-83335364。

附件:1.江苏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申报表.docx

      2.江苏省“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