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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江苏省恢复研究生教育四十周年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7 17:42 来源: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786 字体:[ ]

苏教办研函〔2018〕1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定于近日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恢复研究生教育四十周年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14:00,时长约2小时。

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隽恒酒店(河海大学国际交流中心)3楼隽恒厅。

二、参会人员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每校2人。

三、会议内容

(一)为“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为“经历与见证:我与江苏研究生教育”主题征文一等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三)交流发言;

(四)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四、其他事项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月20日中午12:00前将参会回执(附件)发送至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办),联系人:沈国彬,电话:025-83335360,电子邮箱:guobin3024@163.com。

附件:参会回执.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