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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推荐江苏省青少年
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6 10:48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体艺函〔2018〕3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战略和《江苏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33号)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科学研究、专业咨询、业务指导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经研究,拟组建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就做好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职责

专家委员会是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校足办”)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是非常设学术机构,接受省校足办的委托,开展校园足球的咨询、指导、评估等工作。

二、首届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青少年足球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长期从事体育、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教学、训练、竞赛和研究或相关工作,熟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学术造诣高、工作经验丰富,在全省或本地区青少年足球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推荐人选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首届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遴选程序

1.请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推荐首届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可分别推荐2名,招收足球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南京体育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可推荐2名,其他高校可推荐1名。

2.请各推荐单位于11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附件)纸质版1份寄送省校足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高红香,联系电话:(025)83335030,邮箱:449272910@qq.com,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1号楼215房间校园足球办公室,邮编:210024。

3.首届专家委员会遴选工作由省校足办负责。当选委员由省校足办颁发聘书,任期两年。

附件: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