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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3 14:08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2316 字体:[ ]


  苏教基〔2017〕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的通知》(苏教基〔2017〕4号)精神,在各市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组织答辩评审,共遴选出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项目50个(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提炼理念思路。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是赋予德育工作时代内涵、推动德育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创新举措,是践行立德树人、促进人生幸福生活和民族素质提升的奠基工程。各地各校要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和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中“必备品格”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加强研究设计,努力提炼项目理念思路,增强项目科学性、实践性和推广性,以项目为抓手,不断深化德育工作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优化建设方案,全力保障项目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团队,跟踪指导项目单位和人员,根据答辩时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建设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在师资、经费、阵地、实践推广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做到“指导到位、保障到位、监督到位”。品格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为一年,项目本身所需时间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省教育厅将在项目资金下达一年后,从“破解问题有针对性,理念思路有创造性、建设内容有实效性、实践范式有引领性、经验成果有推广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视导。

  三、注重鼓励引导,及时总结推广成果。各地各校要通过项目研讨、专题调研、自主研究、观摩交流等多种方式,以不同层面的项目引领为抓手,促进更多的学校和德育工作者投身到品格提升工程的建设中,形成更加强劲有效的德育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发挥教研、教科、师资培训等各方面力量,加强项目的分类指导和重点难点攻关,组织专题培训、现场研讨与专题检查,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实践性,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水平,真正达到本项目“聚集立德树人、培育核心素养、创新实践范式,引领社会文明”的宗旨。同时,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建设成果,将好的经验及做法,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项目单位名单 

 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