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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773/20160415-00001 文   号: 苏教机党〔2016〕4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60415
信息标题: 关于评选省教育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党建
内容概述: 通知明确了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和推荐名额,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等。附推荐名额分配表等。
关于评选省教育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2 09:15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评选省教育厅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苏教机党〔2016〕4号

各党支部(总支),省教育考试院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实施全省“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开局之年。为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根据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关于做好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委工〔2016〕11号)要求,经厅党组同意,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七一”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厅机关党委的基层党组织(包括党委、总支和支部)、处级及以下在职中共正式党员及离退休党总支的中共正式党员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4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若干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推荐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及实际情况,择优推选。推荐名额为:每个基层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推荐1个。

  2.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原则上按照各基层党组织在职党员数15:1的比例推荐。离退休干部党总支推荐3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及实际情况,择优推选。推荐名额为:每个基层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推荐1个。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与“三解三促”和主题党日等活动,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的知识技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担当负责,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深入基层开展“三解三促”、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最佳党日活动”,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向厅机关党委报送推荐名单。

  2.综合评审。厅机关党委会同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由全体厅领导、厅机关党委全体委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无记名投票评选,提出建议表彰名单。

  3.党委会审核。厅机关党委会审核建议表彰名单。

  4.网上公示。厅机关党委将建议表彰名单在厅内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党组审批。结合公示情况,厅党组会议审定表彰名单。

  6.表彰奖励。 “七一”前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把握好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2.坚持择优评选。评选活动要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遴选。坚持公开透明,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采取公示形式,广泛接受监督。

  3.坚持选学结合。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使评选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自我提高的过程,营造良好氛围。

  4.按时上报材料。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典型的先进经验,严格审核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事迹突出、材料真实。请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一式三份)与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25日(星期一)12:00前,报送至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yangff@ec.js.edu.cn,联系电话:83335132。电子表格可在江苏教育机关党建网 “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4.省教育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中共江苏省教育厅机关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2.省教育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省教育厅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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