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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申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8 11:01 来源:教育督导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有关要求,经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督导评估等程序,徐州市沛县等18个县(市、区)已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条件,拟申报国家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徐州市:沛县;

南通市:崇川区、经开区;

连云港市:开发区;

淮安市: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经开区;

盐城市:滨海县、阜宁县、建湖县、亭湖区、经开区;

扬州市:广陵区、经开区;

镇江市:润州区;

泰州市:兴化市。

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28日至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25-83335275;

电子邮箱:miaoyu@ec.js.edu.cn。

江苏省教育厅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