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有关要求,经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督导评估等程序,徐州市沛县等18个县(市、区)已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条件,拟申报国家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徐州市:沛县;
南通市:崇川区、经开区;
连云港市:开发区;
淮安市: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经开区;
盐城市:滨海县、阜宁县、建湖县、亭湖区、经开区;
扬州市:广陵区、经开区;
镇江市:润州区;
泰州市:兴化市。
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28日至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25-83335275;
电子邮箱:miaoyu@ec.js.edu.cn。
江苏省教育厅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