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高函〔2025〕11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高校:
为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加强和规范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管理,根据《关于做好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23号)要求,经企校联合申报、设区市初选推荐、形式审查、专家审核、综合审议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评定的20个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地建设。基地建设工作由依托企业与高校共同负责。企业是基地的依托建设单位,高校是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双方须根据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基地建设运行责任分工,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加强硬件条件及体制机制建设。
二、规范实习管理。各有关高校要遵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苏教规〔2025〕1号)要求,将学生在企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健全实习教学体系,科学制定实习方案,规范实习组织管理,加强实习条件保障。基地依托企业要充分将技术优势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相结合,积极参与实习实训计划制定,为学生提供食宿等各项保障。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基地的指导、支持及跟踪管理,推动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产业界关注支持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氛围。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每年组织对基地进行抽查,从育人效果、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检查基地建设运行情况,适时对基地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省教育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