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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郝高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2 10:04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党〔2025〕7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郝高峰同志任职业教育处副处长(挂职,时间1年)。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