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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
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4 15:10 来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外函〔2025〕1号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9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申请受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省教育厅受理除12所自主受理高校(详见附件)以外的江苏地区其他人员的申请,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后,转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申请流程

1.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各项目指南和项目具体申报时间等信息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版块查询。

2. 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省教育厅根据收到的书面材料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各申请人应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平台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根据不同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进行报名,同时按照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后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我省企业在职申请人另须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推选单位最近3个月及以上正常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 请各单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本单位所有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省教育厅。《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word文档一并发至邮箱jeaie_yanl@ec.js.edu.cn。

三、其他事项

1. 省教育厅受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第二天。如果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星期五,则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星期一。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逾期提交则不予受理。

2. 根据国家留基委要求,如遇申请人申报材料不真实、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截止日期材料提交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审核。

受理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2013室。联系人:闫莉,电话:025-83335212;传真:83335214,邮编:210024,电子信箱:jeaie_yanl@ec.js.edu.cn。

附件:江苏省自主受理高校名单.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