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研函〔2024〕8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省教育厅遴选认定了15所高校作为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进一步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体系改革,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
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对照《实施意见》规定的八项重点任务,结合学校工程硕博士培养实际,进一步完善各自的建设方案,认真履行建设责任,确保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效果。
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周期为5年,省教育厅将通过年报、考核等方式对学院建设成效进行评价,评价将重点关注学院在运行机制、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和贡献。同时,省教育厅将结合评价情况对建设高校予以资金奖补。
省教育厅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