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
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09:42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职函〔2024〕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4〕1号)要求,加快我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实施全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

本科高校(含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

二、项目实施类型

(一)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含医药卫生类“4+2”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3”项目)。由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共同承担,分段前后的学习地点分别在相应的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

(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项目)。由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共同承担,分段前后的学习地点分别在相应的中职学校和本科高校。

(三)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以下简称“5+2”项目)。由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与本科高校共同承担,分段前后的学习地点分别在相应的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和本科高校。

(四)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2”项目)。由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共同承担,分段前后的学习地点可分别在相应的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也可全程在相应的高职院校。

(五)高职与本科“4+0”联合培养(以下简称“4+0”项目)。由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共同承担。以开展合作的本科高校名义招生,四年在相应的高职院校全程培养,毕业后颁发合作本科高校的毕业证书。

独立学院不参与上述各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专业要求。参与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的专业须是招生三届以上,且历年招生报考踊跃、办学特色明显、适合不同层次衔接培养的专业。

(二)招生要求与规模

1.“3+3”项目。原则上为同一或相邻设区市范围内的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合作实施(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结对帮扶职业院校除外)。每所中职学校年实施项目不超过8个(同一专业与不同学校合作的项目分别计算,下同),每个项目不超过50人;每所高职院校年合作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50人。各设区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023年批准项目总数,申报项目招生总数不超过2023年批准项目招生计划总数。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不实施该项目,2023年招生计划完成率未达到50%的项目停止实施。鼓励中职学校毕业生通过中职职教高考方式升入高职院校就学。

2.“3+4”项目。仅限省中职领航学校或优秀学校与本科高校共同实施,每所中职学校实施项目不超过4个,每所本科高校实施项目不超过6个。

3.“5+2”项目。每所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实施项目不超过3个,每所本科高校实施项目不超过5个,全省招生总体规模与2023年保持大体相当。

4.“3+2”项目。省高水平高职院校不超过500人,其他高职院校不超过300人。每所本科高校年实施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0人,全省招生总体规模与2023年保持大体相当。“3+2”项目可安排在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以下简称提前招生)、普通高考招生专科批次和中职职教高考录取。各高职院校应统筹安排“3+2”项目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招生的“3+2”项目专业,不再安排到普通高考统招批次招生;提前招生与中职职教高考的招生计划,均不超过学校年度“3+2”项目招生总计划的30%。全程在高职院校实施的“3+2”项目仅限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申报。

5.“4+0”项目。仅限高水平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共同实施,原则上不新增项目。“4+0”项目在普通高考招生本科批次录取。

(三)录取条件。“3+3”项目与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同一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参照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3+4”和“5+2”项目纳入中考提前批次或与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同一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参照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学生录取信息由各设区市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上述项目中的农林牧渔大类、安全类和化工技术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

(四)合作要求。合作双方学校须明确专门机构,围绕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师提升、学生管理等建立定期业务沟通机制,加强对招生录取、教学考核、转段升学等环节的管控,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贯通培养项目一经确定,要保证相对稳定的实施周期,一般不少于三届。合作双方要共同承担项目实施成本,合理分配生均拨款和学费收入。

四、申报和立项要求

(一)申报要求。各单位须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盖章确认的协议书。在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实施资格。

(二)材料报送。“3+3”“3+4”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集中报送。“5+2”“3+2”和“4+0”项目由相关高职院校集中报送,其中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申报的“5+2”项目由学院集中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

1. 2024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由各填表单位汇总填写,提交纸质稿1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材料包括Excel版与盖章扫描的PDF版);

2. 2024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按项目填写,提交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与盖章扫描的PDF版);

3. 项目合作协议书(按项目提供,提交纸质复印版1份)。

提前招生的“3+2”项目材料于3月4日前提交,其他项目申报材料于 3月18日前提交。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jsgtpy@163.com邮箱。

(三)项目确定。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和全省招生计划规模等,合理确定实施项目和各项目招生计划。各单位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2024年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名单前,一律不得擅自宣传。

联系人:程继明、万炜;联系电话:025-83335667、83335623;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附件:1.2024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汇总表.xls

   2.2024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申报书.doc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