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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773/2023-00576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06-09
信息标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74号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内容概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27 17:28 来源: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社会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建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养教结合”,提升生命质量的建议》收悉。省教育厅会同省民政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创新推动养教结合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2018年,省教育厅印发《加快发展老年教育行动计划》,推动老年教育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各级教育机构在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支持社区教育机构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鼓励支持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

全省涌现出了一批养教结合典型。比如,江苏开放大学探索“校企合作、养教结合”模式,指导市、县开放大学与养老机构共建“养教联动基地”,将老年教育推进到了颐养中心、养老社区。目前,全省开放大学系统已经与养老机构共同建设了15家“养教联动基地”。比如,我省有一批优秀的老年大学在康养机构、养老社区、养老院设立了教学点,开设专业和课程,选派优秀教师为老年人上课,指导老年人就近就地学习,形成了养教强强联合的局面。再比如,越来越多的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与当地养老院开展养教结合,送教到养老院,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

您的建议很有参考借鉴价值。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总结推广养教结合成功经验。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报告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分别针对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等养老模式,探索多样化的养教结合方式和运行机制,形成江苏养教结合的方案,为全国养教结合贡献江苏经验和智慧。

二是加大对养教结合的支持力度。省教育厅将会同发展改革、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养教结合的政策措施,为老年教育机构与养老机构、康养机构搭建养教结合桥梁。支持老年教育机构与养老机构共同打造老年教育品牌项目,共建老年学习资源库,以项目引领支持养教结合。扩大“养教联动基地”数量,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发挥“江苏学习在线”、省老年教育平台以及各级“学习在线”的作用,汇聚全省优质老年学习资源,突破时空限制,通过数字化平台推进养教融合。创新养教结合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由高等学校、老年大学、康养机构等方面参与的“养教结合”联盟,形成养教结合集约优势。

三是送教到老年人身边。鼓励支持老年大学在养老机构、社区设立教学点,将优秀教师和优质学习资源送到老年人身边。充分发挥开放大学系统优势和社区教育的龙头地位,发挥社区教育五级体系的作用,将老年教育送到养老机构、康养机构,送到农村和居民社区,送到老年人的家里,使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享受学习的快乐。

四是研究制定相关教育场所设施标准。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展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的需求,已经成为普遍的做法和趋势。我们将研究制订养老机构和社区的老年教育配套的场所和设施标准,促进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教育的规范化、标准化,为养教结合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是持续开展养教结合专题研究。以深入的调查研究破解我省养教结合发展难题,推动我省老年老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以区域性实践为全国老年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当表率、做示范,在更好满足老年群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走在前列。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教育厅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