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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建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6 08:37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党〔2023〕15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高建新等5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具体如下:

高建新同志任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省港澳台教育交流中心)正处职干部;

彭召波同志任职业教育处副处长;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算起。

陈金龙同志任机关党委正处职干部;

张海珠同志任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正处职干部;

常治国同志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副处长;

以上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算起。

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