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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
地区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6 09:34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经过设区市申报(推荐)、网络评议和会议评议,拟推荐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京市浦口区、常州市武进区、太仓市、如皋市、涟水县、丹阳市作为2022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地区。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卿,电话:025-83335613。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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