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学函〔2023〕4号
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动员高校毕业生参与本次活动,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为用人单位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提供便利。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