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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773/2022-00058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6-21
信息标题: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13号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内容概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28 10:55 来源:基教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倪春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教育厅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精神,切实履行家庭教育双主体责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落实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责任。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职责。同时,定期召开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推进会,部署教育系统家庭教育的重点工作和年度任务。今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落实《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构建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作为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重点考核指标,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责任。

二是搭建家校共育平台,携手共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规范家长总校和家长学校建设,已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全覆盖,同时通过总校统一管理和指导区域内中小学家长学校工作,提高家长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在全省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试验区、试点校(园),探索信息化背景下家校共育新模式、新路径。今年,此项工作已在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

三是加强专业力量支持,全面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每年举办全省家长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各地逐级开展培训,普遍提高家长学校骨干教师的业务水平。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加强家庭教育专业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指导专门人才,如南京师范大学培养了一批家庭教育学的硕士、博士。积极引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家庭教育研究,省教育厅每年都在省级课题中设立家庭教育相关的课题。

四是打造优秀家教资源,提高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水平。2007年即推出家长学校统一读本《家长必读》,目前已更新至第四版。2020年,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编写了一套《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丛书,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被纳入今年的基础教育年度工作要点。省教育厅立足“双减”背景拍摄制作《江苏教育家长微课》,从具体问题切入,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定期在教育频道、江苏教育发布、省“名师空中课堂”等多平台播出。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教育部门在系统内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讲,同时,结合法律法规施行日、国际家庭日、家庭教育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现场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面向学校、面向家长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各级教育部门联合妇联在全省广泛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家庭教育工作的共识。

您提的建议对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妇联切实履行家庭教育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省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引领。进一步明确“双减”背景下全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点任务,依法落实教育系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职责。

二是优化家教指导服务。持续做好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建设。落实中小学家长学校活动、家访活动常态制度,探索开展多部门联合家访,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三是加大教师专业培训力度。强化“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将家庭教育纳入师范生培养、教师入职培训和日常在线学习内容,全面提升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四是做好中小学家庭教育经费保障。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经费投入,引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学校提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积极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经费纳入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