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2〕2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深化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和数量
校企合作示范组合是指职业院校和企业双方建立长期、稳固、深入的合作关系,在现代学徒制、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产业学院建设、专业课程资源建设、技术服务与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学校和企业组合。
校企合作示范组合由1所职业院校和1家企业组成,以职业院校为牵头申报单位。
2022年,省教育厅将确定100个左右江苏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组合培育对象。
二、申报材料和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对照《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建设标准》(见附件1),总结校企合作实施情况,共同做好材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3.相关证明材料1套,需装订成册并编目录,不超过150页(一式一份)。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上材料的纸质材料,同时提供附件2、3的word版和盖章PDF版电子材料,证明材料仅需提供PDF版。
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初评后统一报省教育厅,每个设区市限报2项。高等职业院校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其中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每校限报2项,其他学校限报1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赟,025-83335676;乔红宇,025-83335667。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608室。邮箱:jsjytzjc@126.com。
附件:
附件1-3.doc
1.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建设标准
2.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申报书
3.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申报汇总表
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