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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红十字会关于在全省学校
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 17:10 来源:体卫艺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体艺函〔2021〕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红十字会,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健康素养、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教育厅和省红十字会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红十字工作育人作用,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大力倡导“人人学急救”的良好风尚,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安全,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关注青少年全生命周期、健康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工作目标

(一)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救护技能培训率明显提升。到2025年,学校校医、体育教师等重点教职员工应急救护持证率达100%(包括救护员持证或CPR+AED培训持证),高等院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救护师资覆盖率达100%(每所高等院校、高中阶段学校至少有1名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学生军训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100%。

(二)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与救护设施配置不断完善。全省红十字会自有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放,预约安排救护培训。“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为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救护培训、安全应急与避险体验提供便利。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推广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为师生生命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各地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学校红十字工作与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推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切实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融入教育教学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小学阶段,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宣教,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理念。中学阶段,掌握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学阶段,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技能,倡导救护志愿服务。

(二)加强重点人员持证培训。各地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每年分批次组织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等重点教职员工进行救护员公益培训。通过16课时的救护员培训或4课时的“CPR+AED”培训,由当地红十字会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由红十字会颁发红十字救护员证或“CPR+AED”培训证。到2025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医和体育教师全员持有救护员证或“CPR+AED”培训证,中小学教职员工接受救护员公益培训的师生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0。鼓励医学类、师范类、体育类高等院校通过开设必修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员救护员培训,并可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其他高等院校、高中阶段学校开设应急救护选修课程并可纳入学分管理。

(三)加强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每年面向学校定向举办相应班次的应急救护师资初训和复训班,为学校培养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对象以骨干校医、骨干体育教师为主,通过5天全脱产培训,掌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写的《救护师资培训教材》相关内容,经考试合格颁发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师资证书》。培训合格的师资要在校内承担教职员工和学生初级救护员、“CPR+AED”和普及培训任务。

(四)加强学校军训应急救护普及培训。高等院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教学纳入学生军训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根据高等院校、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卫生救护作为必讲必训的教学内容,其中,高等院校8-16个学时培训,要求大学生掌握救护基本知识、个人卫生,意外伤的救护、心肺复苏,战场自救互救等基本军事技能;高中阶段学校4个学时培训,要求学生了解掌握医疗救护基本知识,学会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心肺复苏等意外伤自救互救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积极鼓励大学生和高中阶段学生参加应急救护员培训,培训合格可颁发相应证书。各地红十字会要支持学校开展军训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从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队伍中选派优秀师资协助学校开展培训。

(五)加强学校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置。各地红十字会和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广在学校配备急救箱、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高等院校和3000人以上规模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在体育场、体育馆、校医院(医务室)、宿舍区等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有条件的高校可配备应急救护一体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的使用培训,由各地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和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六)加强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各地红十字会联合教育部门在学校建设一批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中小学以体验式培训为主,支持区域化生命健康安全体验场所建设。依托省红十字示范学校、健康促进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防教育基地等场所,建立以“CPR+AED、气道异物梗阻急救”等救护体验和红十字文化传播为主的生命健康安全应急救护体验场所,作为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救护培训的重要载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把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纳入考试内容,把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和升学的重要指标”。各地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加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青少年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认真实施。

(二)协同配合,严密组织。各地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要结合学校特点,制订科学、可行、贯穿始终的应急救护教育培训方案,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通过“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不断改善学校健康教育基础条件,完善学校健康教育制度,浓厚学校健康教育氛围。

(三)加强督导,总结提高。各地教育部门和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帮扶、督导检查。各地、各校要从实际效果出发,真正让师生感受到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积极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行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要及时开展阶段性总结工作,不断完善行动的形式和内容,分析取得的成果、经验和不足。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docx

      2.江苏省学校救护员培训教学大纲.docx

      3.江苏省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教学大纲.docx

      4.江苏省高等院校军训应急救护培训大纲.docx

      5.江苏省高中阶段学校军训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大纲.docx

      6.学校“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统计表.docx

      7.“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年度总结统计表.docx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红十字会

2021年6月16日


         相关解读:江苏:在全省学校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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