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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
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10:52 来源: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语函〔2021〕2号

各设区市语委、教育局、总工会、广播电视台,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和省“十四五”规划精神,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江苏优秀传统地域文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1〕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5号)相关安排,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和省广播电视总台将于近期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本届大赛以“透过经典学党史”为主题,通过诵读、书写、讲解中华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旨在引导全体教师深刻理解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规范准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结合不同学科教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好党的百年光辉历程。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广播电视总台主办。

大赛成立组委会,成员由主承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

三、参赛对象及组别设置

(一)参赛对象。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技工院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1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和省内高校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和五年制高职学生)。

(二)组别设置。设学前教师组、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初中、高中、中职、技工院校)、大学教师组和师范类大学生组等5个组别。

四、赛程安排

本届大赛举办时间为2021年5月至9月,分资格预选赛、基层初赛、网络复赛和省级决赛等4个阶段进行。其中资格预选赛为网上竞赛答题,参赛者自主报名,6月15日前结束;基层初赛由各地和高校自行组织,形式自定,7月8日前完成;网络复赛为视频参赛,经各地和高校推荐的选手上传作品,专家评分,8月15日前公布复赛成绩;省级决赛为现场比赛,参赛人员为网络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时间暂定8月下旬。各阶段具体安排详见大赛组织实施方案(附件1)。大赛标准详见附件2。

五、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每组别按照参赛人数比例设置奖项,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进入省级决赛,届时现场决出特等奖3名、一等奖3名、其余选手为二等奖;排名在前16%至30%的选手为三等奖;前31%至50%的选手为优秀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二)激励措施。学前、小学、中学和大学教师4个组别的特等奖选手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和“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一等奖及以上的选手且符合培训对象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语言文字类省级以上培训及研修项目。

小学、中学、大学教师和师范类大学生4个组别三等奖及以上选手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相应组别比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的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各地和高校要站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高度,以本届大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引导全体教师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自身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要紧扣教学,鼓励创新,积极探索在各学科教学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方式方法。要着眼长效,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规范办赛。本届大赛纳入“第四届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各地和高校要积极组织全体在职教师和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参赛,并结合校园文化建设,鼓励非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参加测试,提高传统文化素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规范组织程序,确保推荐质量。要坚持公益办赛、安全办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选手收取费用。

(三)加大宣传。本届大赛将通过“江苏学习在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JSBC我爱古诗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赛事信息、动态和学习参考资料,展播优秀参赛作品。省级决赛优胜者将获邀参加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开幕式暨“我爱古诗词”推普周教师专场节目录制。请各地和高校及时提供活动信息,加强宣传联动,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组委会联系人:张晓彦、李倩南,电话:025-83335155。

附件:附件1-4.doc

   1.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实施方案

   2.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分标准

   3.复赛作品参赛要求

   4.推荐作品汇总表

省语委     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    省广播电视总台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