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党〔2021〕27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根龙同志任省教育考试院管理岗位五级职员,免去其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副处长职务;
刘丰同志任省教育考试院管理岗位五级职员。
具体聘期由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确定,聘任手续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办理。
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