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财〔2021〕1号
各有关省属高校、中专校:
为全面规范和提高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绩效。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苏财资〔2018〕310号),结合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际,现将《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予以反馈。
附件:1.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docx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