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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继函〔2020〕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全民智学,助力“双战双赢”
(二)时间: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拟定于11月上、中旬在宿迁市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地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自行确定今年举办活动周形式,原则上在省活动周开幕式前后1个月内举办。
二、活动要求
因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今年活动周线上线下结合重点推广“互联网+终身学习”模式。根据教育部活动周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 突出主题,创新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活动
各地要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和省委全力夺取“双胜利”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创新“互联网+社区教育”模式,面向企业职工、农民工、退役军人、青少年及老年人群等广大社区居民,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好各类讲座、论坛、培训、观摩、展览等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国情教育、科学普及、创业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抗疫防疫、环境保护”等社区教育学习和宣传活动。
(二) 促进开放,为社区居民提供丰富多彩课程
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市县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要积极参与活动周,向社区开放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发当地产业发展和居民急需的课程,利用学习云平台送网课到家、微课到手机,满足社区居民时时处处学习的需求。
(三) 创新机制,加快优质学习资源开发利用
各地要积极探索社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重点打造一批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特色品牌项目,推动优质学习资源进社区。推动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参与活动周,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专题讲座”“观摩体验”等学习活动,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利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用好“学习强国”“中国社区教育网”“老年教育专网”“江苏学习在线”等学习平台资源。
(四) 全民阅读,共同培育书香社会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多读书、读好书活动,更好地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全民智学的氛围。
(五) 加强宣传,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各地要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充分发挥“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展示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中坚持停课不停学,在服务抗击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作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三、活动组织
(一)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由省教育厅主办,江苏省成人教育协会、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协办,宿迁市教育局承办。
(二)各市、县(市、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落实落细本地区活动周工作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我省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节俭、高效办好今年的活动周。
四、新闻宣传
各地要利用本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或在相关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宣传当地包括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当地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品牌项目”;宣传推广当地优质教育资源,推广社区教育线上学习活动;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推动全社会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并及时报送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江苏学习在线”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栏)。
各地要将本地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与省和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链接,并及时将举办活动周有关情况、宣传案例推送到省和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官方网站进行宣传展示。
五、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负责汇总本市、县(市、区)活动周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活动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请各设区市于12月15日前,将本辖区的活动周工作总结、典型活动案例和《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含各县(市、区),表样见附件)报送省教育厅,并作为教育部和我厅进行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 联系人:张晓彦;联系电话:025―83335369;邮箱:zhangxy@ec.js.edu.cn。
省教育厅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