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体艺函〔2020〕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75号)精神和《教育部与江苏省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要求,我省将在2020年前建设300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经研究,省教育厅继续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并对已有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依据
本次考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考评工作以“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为目标,建设一批美育理念领先、艺术课程质量较高、艺术活动成效显著、艺术师资力量较强、艺术教育条件良好,在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为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艺术教育发展、提高美育质量提供示范,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彰显江苏艺术教育优势。
二、考评原则
1.普及性原则。申报学校应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在全校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每个学生都参加一个艺术类兴趣小组,85%以上的学生能掌握1-2项艺术技能。
2.特色性原则。申报学校积极探索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创新教学途径和方法,教科研成果突出。认真落实音乐和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有地域或校本特色的艺术类课程和教材。
3.示范性原则。申报学校的艺术教育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教学规章健全、活动制度完善、教育成果突出。开齐上好艺术课程,配齐配足艺术教师,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满足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所需的专用教室、场馆、设施器材,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典范。
三、工作要求
1.统筹规划建设。各市应把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纳入本地学校美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根据市直和所属县(市、区)小学、初中和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各阶段的学校数量、学生规模等,科学合理地布设艺术特色学校,并赋予其高中阶段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权利。
2.认真组织考评。各市要在科学布局的基础上,依据《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附件1),对市直及所属县(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进行考评,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三个县(市),分别由苏州市、泰州市和宿迁市负责考评。每个设区市可推荐5所学校参评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在2018年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中,部分指标未达标、暂缓通过的5所学校,由所在市教育局负责重新考评,整改合格的,可在本批次省考核评选中申请参加复评,不占本批次名额。
3.及时总结经验。各市要指导已有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按照考评的各项指标内容,进行自查,如实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工作,迎接专家组随机实地抽查。新申报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全面部署、深入推进、加大投入、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水平和品质。
四、工作步骤
1.新申报和申请复评的学校根据《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的具体要求,填写《江苏省艺术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2),报各市教育局。
2.各市教育局依据《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对新申报学校的考核,并于2020年10月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和所推荐学校总结材料(包括近三年来工作总结、自查表和展现艺术教育成绩的相关资料)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王红蕾,联系电话:025—83335639,电子邮箱: wanghl@ec.js.edu.cn。
3.2020年11月,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如疫情防控另有要求则时间顺延)。经考核合格的,命名为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已命名的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接受专家组随机抽查(每市1所),经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资格。
附件:
附件1-3.doc
1.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
2.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江苏教育厅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