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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773/2021-00071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1-04-19
信息标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563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内容概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5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23 09:11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沈永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学前教育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教育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通过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框架,通过分类政策落实法定要求,通过督导评估推动政策落地,通过内涵建设提升保教质量,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全面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学前教育体制机制逐步完善。2012年,我省颁布实施《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是全国第一个出台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的省份。2019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布局公办幼儿园,按照国家要求使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在现有基础上持续巩固提高,形成公办为主、非营利民办为辅的学前教育体系。二、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稳步加强。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对市县编制的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结果。同时,会同住建、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系统研究幼儿园规划建设问题,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的规划主体、用地性质、建设过程、产权所有、移交管理等政策框架,规范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三、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初步建立。我省从2011年起确立市县为主、省级奖补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每年对各地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情况进行公开通报,督促各地依法履行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义务。四、师资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近年来,在当地编制部门的支持下,全省共新增在编幼儿教师1万余名,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提升到32%,部分缓解了师资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同时,我省对幼儿教师开展5年一周期全员培训,每年用于幼儿教师省级培训的专项经费近2000万元。

但从全省教育全局来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保障机制尚待健全和加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依然短缺,尚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有园上、上好园的需求,特别是学前教育师资素质总体偏低,城乡、区域、园际差异较大,保教质量亟需提高。您提出的构建学前教育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幼儿园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加强儿童法治教育等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司法厅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政策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谋划,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加强立法保障,积极推动《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修改)》调研,细化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幼儿园举办者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规范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二是推进依法治园,实现教师依法执教、管理者依法办园。逐步推进幼儿园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在幼儿园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等方面,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顾问作用;三是加强师资管理,建立幼儿园举办者、管理者与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档案,将出现伤害儿童、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等行为的幼儿园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直接责任人纳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办学或执教。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发在线法治学习课程,面向全省教师开展在线普法教育,课程内容包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欺凌分析与预防等。结合“法律进学校”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等以案释法,增强幼儿园教师等法律意识;结合儿童身心特点,采用游戏、体验等方式,加强对儿童交通安全、防侵害等教育引导,促进儿童从小树立自我保护观念。

感谢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