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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
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9 10:29 来源:高等教育处 浏览次数: 678 字体:[ ]

苏教办高函〔2020〕2号

有关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深化高等农林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新农科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面向涉农本科高校开展,根据新农科建设的目标任务,项目设置《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设新农科建设发展理念研究与实践、专业优化改革攻坚实践、新型农林人才培养改革实践、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实践、质量文化建设综合改革实践等5个选题领域,共29个选题方向。理论研究项目周期为1~2年,实践项目周期为4年,具体选题见《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限额

教育部分配给我省不含部省合建高校在内的其他高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0个(其中第22选题方向推荐不超过1项),符合条件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自愿申报,每校限报4项(其中第22选题方向推荐不超过1项)。部省合建高校每校可推荐不超过5项。

(二)推荐程序

通过申报材料校内公示、专家评议、推荐结果公示、省教育厅审定的方式,确定推荐项目报教育部。

部省合建高校推荐项目不需要参加省内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报教育部。

(三)申报原则

1.突出创新。各高校要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不作常规工作推进。

2.突出特色。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高校要根据各自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结合育人特色、结合工作基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3.突出实践。新农科研究与改革重在实践,实施单位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理念新起来、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以实践推动“真刀真枪”的改革。

三、报送要求

相关高校请于4月13日前(部省合建高校可于4月22日前报送)将《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寄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1506室。相关电子材料请提供WORD(OFFICE)2010版本,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项目)-申报书和XXXX(学校)-XXXX(项目)-汇总表。电子邮件发送至xnk2020@126.com,主题为:XXXX(学校)-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魏永军,电话:025-83335156、8333515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docx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docx

           3.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4.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