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法函〔2020〕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的部署要求,结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用民法精神引导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得到法律保障,社会生活更加有序、更加和谐,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有利于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宣传形式,务求宣传实效,在全省教育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
二、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各地各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组织生活会、上党课、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要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在业务培训中组织专题学习和辅导讲座,通过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等多种方式,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正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全面了解民法典的具体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树立善意对待民事权利、平等对待民事主体、诚信守约履约的理念,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的要求,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征集创作一批民法典教育教学微课程、微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丰富民法典教育资源,提高民法典课程教育能力,引导青少年有效掌握民法典知识。要把民法典教育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辟民法典主题区、民法典馆,提升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实践体验,培育校园民法典文化。要在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或者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五个一”活动,在大学生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征文或者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次法治辩论赛、一次知识竞赛、一次宣传作品征集展览(展播)活动等“五个一”活动,通过互动式、参与式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加强理论研究阐释。各地各校要充分依托高校包括法治智库的人才优势,组织法学特别是民法、行政法方面的专家学者,重点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加强贯彻实施民法典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研究,努力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要加强对民事法律基本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有关教材,以及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教材编写修订中,及时准确充分体现民法典相关内容。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以民法典为核心内容,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相结合,编写适应基层群众接受习惯的系列通俗理论读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做到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着力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关口前移、源头管控。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规范有序。
三、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研究制订具体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层层示范带动,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省教育厅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校要切实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和方法,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意识和习惯,积极提升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