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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强化城乡教师交流 推进教育优质均衡
发布日期:2020-12-23 16:36 来源:泰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泰州市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完善城市教师支教、骨干教师送教、各类名师走教的“名师+”流动体系,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教师交流轮岗道路,高质量助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立足“下得去”,建立统筹规划、灵活多样的教师交流长效机制。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创建校长、教师在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将教师交流工作与学校日常管理和考核相挂钩,压实教师交流责任。探索多种教师交流路径,放大优质资源辐射效应,姜堰区大力拓展集团化办学路径,深入推进“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乡镇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模式;建立集团内部交流体制,干部教师统一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充分发挥集团内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教师交流实效。

瞄准“教得好”,助力乡村学校新教师、骨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为帮助乡村学校新教师快速成长,泰州靖江市推行乡村学校新教师“1+2”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即新聘乡村教师先在城区优质学校跟岗锻炼1年,回乡村学校上岗后再跟踪培养2年;农村学校与城区优质学校分别为新教师聘请指导老师,共同在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对新教师进行培养,助力新教师迅速成长。与此同时,持续增加对农村学校的投入,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提高“空中课堂”“泰微课”“泰州师说”等网络培训的使用效率;实施乡村教师“领雁工程”和“助力工程”,加强市、市(区)两级骨干教师培育站建设,融合开展乡村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校(园)长轮训;组织名师送教、走教下乡活动,让乡村教师不出校门即能接受高层次引领,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差距,推进城乡教育均衡。

紧扣“留得住”,强化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保障和考核激励。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打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强化交流轮岗教师的考核管理。完善交流轮岗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设立交流轮岗补助资金,根据交流学校距中心城区远近和艰苦程度,发放交流教师交通、食宿补助;建立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长期工作奖励制度,鼓励优秀校长、骨干教师扎根乡村教育,让教师队伍真正“流动”起来,催生更多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