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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坚持四个“相结合” 切实提高法治教育质效
发布日期:2020-11-24 16:54 来源:泰兴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泰兴市教育系统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举措,坚持将法治教育与校园文化、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家庭教育相结合,切实提高法治教育质效。

坚持法治教育与校园文化相结合。各学校以“法治校园”创建工作为切入口,以教室墙壁、过道走廊等为载体,加强法治长廊、法治专栏等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法治知识、展现教育成效,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亮点。其中,泰兴市第二高级中学积极打造“法润校园,和美二高”的法治文化教育特色,形成覆盖整个校园、辐射全体师生的法治文化体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先后来校调研观摩。

坚持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该市教育局将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编写了法律市本教材《法律伴我成长》,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不同版本,将法治教育列入课程,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走进课堂,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坚持法治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宪法日、毕业典礼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社会实践、法治故事比赛、模拟法庭等,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促进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上升为法治精神。其中,“小小银杏花普法团”在全市各中小学巡回宣讲,受众面广、效果好。

坚持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以“小手拉大手”为载体,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动,让学生担当“学法宣传员”,向自己的父母、亲属进行宣传,共同学法守法,增强学生家长的法治意识,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家庭教育之中,与学校系统教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为全面建设法治泰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