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财〔2019〕5号
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省属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夯实会计工作基础,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现将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要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工作责任制,完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明确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要扎扎实实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的行动指南,认真抓好落实,对照财政部出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认真分析自身会计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与问题,并切实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检查、考核和评价等。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
附件: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docx
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