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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0 15:55 来源:基础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基函〔2019〕1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9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春季学期,除义务教育阶段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统编教材配套同步练习册外,全省中小学校仍然依据《江苏省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选用教辅材料。

二、根据国家统一要求,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部启用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统编教材,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年级全部使用三科统编教材。按照教育部关于三科统编教材配套教辅授权规定,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春季学期,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三科统编教材配套同步练习册使用经授权并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教辅评议委员会评议的品种(详见附件)。

三、各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可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参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推荐目录中,一个年级选择1至3种寒暑假作业、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至3套同步练习册及语文同步阅读、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中(高)考科目选择1至3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选用。严禁推荐选用《江苏省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使用未经授权、未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教辅评议委员会评议的三科统编教材配套同步练习册。

四、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一教一辅”的原则,从本地《推荐目录》中选择1套推荐给学生,并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用书无偿代购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用书或其他学习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五、省教育厅将利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推荐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设区市须于6月30日前将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联系人:许敬乔,联系电话:025-83335679。

附件:江苏省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配套同步练习册推荐目录.xlsx

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