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从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
一直以来,宿迁市宿豫区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规定》下发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交办,在原有陪餐制度上,落实好“四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将食品安全纳入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苗头问题。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将健康饮食理念种在每名学生的心里。以“健康校园”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校园卫生健康管理,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校本课等多种举措,普及食品安全与营养相关知识,让广大师生在头脑中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完善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责任。突出全过程管理,规范食品采购、运输、储藏、加工、配餐、消毒、留样等各个环节制度,确保食品加工科学安全规范。四是强化日常陪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建立陪餐制度,确保“有文件、有制度、有计划、有公示、有检查”。与此同时,在要求校领导、班主任陪餐的基础上,将积极探索家长接待日陪餐制度,积极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的服务保障广大师生“舌尖”安全。
据了解,宿豫区中小学、幼儿园多年前已经建立了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老师和学生共同用餐已经成为常态。教师不仅要陪着学生吃饭,还要提前进入食堂查看食堂环境、工作人员卫生状况、饭菜质量等,并在餐后记录下对每餐的评价及意见,确保食堂卫生整洁和食品安全。下一步,宿豫区将进一步落实好《规定》的各项要求,细化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切实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