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苏州市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班主任激励与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介绍了落实两份意见的具体举措。
中小学班主任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次《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从专业成长、岗位待遇、职业幸福三个方面进行部署,提出十条具体措施,更加注重班主任业务素养,更加注重服务班主任专业成长,更加注重班主任激励考核。增设学校班主任专项奖励,实施精准激励,在原有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小学班主任津贴300元/月,中学班主任津贴400元/月”的基础上,开设班主任工作年限奖,在绩效工资总量之外,根据任班主任年限,另行给予200元/月—1000元/月不等的奖励。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解决广大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发展素质教育的民生工程。根据苏州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要求,本次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指导意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学校实施。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二是全面推进、重点保证。课后服务主要面向小学阶段学生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家庭(寄宿制学校和有校车接送学校除外),重点保证小学低年级学生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至小学高年级或初中。三是积极稳妥、逐步完善。课后服务自2019年春季开始实施,各市、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周密筹划部署、稳妥实施推进,不断扩大服务工作覆盖面。
做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和课后服务工作,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工作,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自身的迫切需要。苏州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重点、集中攻坚、系统谋划、压茬推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教育诉求,切实增强苏州人民教育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