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评院函〔2018〕13号
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评〔2017〕1号)文件精神,依据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的结果,经会商厅职业教育处,确定于6月中旬组织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等33所学校进行答辩。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答辩对象
本次参加答辩的学校为2017年接受现场考察后整改效果明显的学校、2018年免于现场考察的学校和现场考察结论为“通过”的学校,共33所。答辩分为两组同时进行,具体名单和分组安排见附件。
每校参加答辩人员3-4人,其中:学校代表2-3人、学校主管部门(地方教育部门)代表1人。学校校长为主答辩人。
二、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为6月13日。地点在南京饭店(南京市模范中路18号)。
第一组答辩地点为紫金楼二楼月季厅。第二组答辩地点为紫金楼二楼百合厅。答辩学校候场在紫金楼一楼水仙厅。
三、答辩内容
答辩学校对照《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评估标准》和《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评估标准》,重点就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过程中专家指出的薄弱环节和整改建议进行汇报并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四、答辩程序
1.答辩学校校长以PPT文稿演示形式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专家就学校改进计划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方面提问,答辩学校校长或相关负责人作答。时间为10分钟。
3.专家评审。
五、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督促有关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答辩材料和PPT演示文稿。学校答辩材料3000字左右,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炼。
学校的文字材料和PPT电子稿、参加答辩学校人员名单请于6月11日下午6点前发至电子邮箱jszzpg@163.com。联系人:许慧,025-83335259;邱白丽,025-83335263。
附件:
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和优质特色职业学校评估答辩安排表.docx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