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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0 08:42 来源:高等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高〔2018〕11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等要求,省教育厅将自2018年启动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自评,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x

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4日